致各投标人:
1、刘一选煤厂项目为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招标人”)与皖北煤电集团公司签订的总承包项目。目前,该项目已经完工,工程竣工决算已完成。现招标人决定对该项目施工分包建筑、安装工程等结算审计邀请招标,选定造价咨询单位。
2、本次招标,包括该项目涉及的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工程施工分包工程造价结算审计。
3、贵方如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于 2017年 9月12日 17:00 时前,到招标人(阜阳北路 355 号 北 楼 3楼选煤所)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4、招标文件为免费获取。
5、招标人将在下述时间与地点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和标前答疑。
现场考察时间:由各投标人自行完成,招标人不另行组织,费用自理。
地点:刘桥一矿位于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境内,西以省界与河南省永城市毗邻,东距濉溪县约9km,东北距淮北市约12km。。
标前答疑:招标人不单独组织招标答疑,各投标人必须于 2017年9月 15日 12:00
前将所有疑问以传真或邮件的形式发至招标人,招标人将答疑内容传真或电邮至所有投
标人。
6、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为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单位,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
请人才被邀请参加投标。
7、投标申请人必须对上述招标项目独立申请,不能组成联合体申请。
招 标 人: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
地 址:阜阳北路 355 号
邮政编码:230041
联系电话:(0551)65852139
传 真:(0551)65602201
邮 箱:309466506@qq.com
联 系 人: 李晨
日 期:2017年09月 06日
1.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招标投标法规、规章、规定,本工程
现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择优选择造价咨询单位。
2、咨询服务要求:
2.1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对本项目规定的工作内容提供工程结算审计服务。
2.2 受托方需按委托方认可的标准及格式提供所有的工程量计算底稿、招标文件、工
程预算、合同文件及结算报告等成果文件。如果委托方要求,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可
进行编辑的电子版本服务成果资料。书面成果文件须有责任造价师签署,咨询单位盖章,
装订成册并按委托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份数。
2.3 委托方有权随时抽查复审受托方的工作进程及成果资料,受托方应予积极配合。
对委托方提出的咨询服务成果质疑,受托方应给予及时的书面回复。
2.4 受托方应独立完成本合同要求提供的全部咨询服务,受托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
合同的工作再委托或转让给第三方。
2.5 受托方及有关人员只能通过招标人审计部门与项目部及施工分包单位接触,不
得私自接触上述部门及人员。
2.6 受托方按项目咨询需要配置相关软件、资料、文件及定额。
3、投标人合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造价咨询乙级以上资质。
4、投标费用:0
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准备与递交投标文件及合同谈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是否
中标,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的组成、解释与修改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 投标须知;
5.2 合同条款;
5.3 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任何补充、答疑等文件也是招标文件的组成内
容。
6、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 2 天内以书面
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招标人邮箱)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 2 天
内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书面解答文件将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书面解
答文件后,应立即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书面解答文件。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 5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这种修改可能是
招标人主动作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作出的。
7.2 招标文件修改书将以书面的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单位,并对所有投标人
起约束作用。
7.3 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修改书后,应立即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修
改书。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提供资料。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授权委托书;
(3)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方案;
(4)投标报价;
(5)项目负责人及本项目造价咨询人员一览表。一览表主要包括项目负责人、各专
业技术负责人和各专业咨询人员的职称证书、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 2 年以上(含 2 年)
的社保缴纳证明等;
(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包括单位名称、经营范围、单位地址、法人代表、工商和
税务登记号、银行帐号及开户行、经济类型、联系电话等。附企业营业执照、工程造价
咨询资质证书);
(7)近三年工程造价咨询主要业绩和资信情况(附有关证明);
(8)投标人服务承诺函;
(9)招标人要求的其他资料;
(1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1)、(2)、(4)、(7)、(8)项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1)、(2)、(4)、(8)
项还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签字。
9、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方案内容要求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方案内容必须包括:
(1)本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流程、实施要点和质量标准;
(2)本工程造价咨询的难点、要点;
(3)有针对性的质量保证措施。
10、投标报价要求
投标人的报价应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
(1)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在报送的审计费用报价书中计
算确定投标报价,该报价应包括完成所投标的前期准备、服务期所需的全部相关费用。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视为已包括:
审计人员工资、食宿、差旅等费用、现场费用、场外交通费及使用费、税金、利润、
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内容。
(3)投标报价要求
工程结算审计费用分基本收费和核减收费两部分,按皖价服[2007]86号文收费申报折扣系数(两部分只能申报一个统一的系数)。其中基本收费折扣系数不得高于70%(核增不收费,且不冲抵核减额)。
(4)投标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11、业绩、信誉等材料提交要求
(1)企业资信、业绩应提供企业近三年来资信状况和近三年来工程造价咨询主要业
绩,企业提供所有资信证明复印件和近三年承接的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委托合同复印件,
原件备查。
(2)项目负责人应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及工作业绩(应提
供证明材料)。
(3)投入本咨询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造价
工程师注册证书或造价员证书及工作业绩。
(四)评标
12、评标
12.1 评标本着公正、公平和科学合理的原则,评标工作由招标人组织实施。
12.2 评标小组将对刘一选煤厂项目施工分包工程结算审计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
标,以折扣系数最低者为预中标单位。原则上中标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也可由招标
方与中标方协商,但不得高于投标报价。
三、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致:
1.我们收到并研究了贵方的招标文件,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承担 贵司
委托的 工程项目咨询任务,严格执行承诺的咨询义务。
2.我们承诺本投标函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作为我们投标的组成部分。
3.如果我们中标,我们保证按招标文件和承诺报价书的要求和贵方签订委托协议,
成立造价咨询服务小组,按投标文件的承诺安排专业人员实施服务。
4.我们同意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天内信守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限期满之前的任何
时间,本投标文件一直对我们具有约束力。